| 《中国海洋报》重要新闻版 | 2004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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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海盾2004”带动海监执法工作全面发展
“海盾工程”是国家海洋局提出的未来几年内全国海洋系统应重点抓好的八大工程之一。“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是实施“海盾工程”的首次具体体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2月20日,为继续发挥“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良好作用,国家海洋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海盾2004”专项执法工作会议,对“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研究和部署,随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会后,沿海各省海洋厅(局)十分重视,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从整体上看,发展势头迅猛。 (一) “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是海监执法工作从“以自身建设为主的阶段”向“以全面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实践为主的新阶段”跨越的一项标志性工作,成绩突出,收获明显。它有力地推动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带动了海域使用办证率和海域使用金征缴率的提高,快速提高了海监队伍的执法实践能力,树立了中国海监队伍的良好形象。深入持久地开展“海盾”系列执法行动,对全面实施“海盾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过程,是各级海监机构落实和实践现有海洋法律法规的过程。“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之一,就是有力地推动了《海域法》的贯彻实施。今年3月,国家局在总结“海盾2003”专项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行动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呈报了请求对有关法律条款做出解释的请示。这一立法解释将统一对《海域法》第四十二条适用问题的认识,为案件查处工作提供有力依据,为深入开展“海盾”系列专项执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如果没有“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的执法实践,广大海监执法人员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海域法》有深入的理解。随着“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不断开展和现有海洋法律法规的反复适用,我们将会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并会在执法过程中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通过实践推动海洋法律法规的完善。 海监执法工作是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洋管理工作的体现和保障。“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海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行动中,各级海监机构重点查处了违法围、填海案件,有效遏制了非法围、填海行为,对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了用海者的依法用海意识;提高了办证率和办证数量;海域使用金收缴额出现了跳跃式的增长;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海审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部分越权审批或分散报批项目已经重新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随着“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逐年深入,执法范围将逐渐扩大到海洋管理的各个领域。“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将对促进海洋管理工作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案件查处工作是海监执法工作的核心内容,对其他各项工作具有带动作用。“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无论从策划还是实施的角度,均是一次案件查处行动。从实际的效果看,无论在业务能力提高方面,还是在对海监队伍建设的综合发展上,“海盾”行动对整个海监执法工作都起到了带动作用。紧紧抓住案件查处工作这个“纲”,开展好“海盾”系列专项执法工作,必将检验、促进和带动海监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提高海监队伍的执法水平,扩大海监队伍的社会影响。 (二) 开展“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是局党组确立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将不遗余力,在认真总结和提升“海盾2003”专项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我们将在执法范围、对象和形式上进一步突破,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为全面落实局党组要求,加快推进专项执法步伐,各级海监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下要求: 一要按步骤,抓好落实。目前各沿海省都较好地完成了“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在第二阶段,可根据本省实际,按照统一安排,合理安排时间,抓好各个环节的任务落实。要把握好调查取证、决定处罚和执行处罚等具体步骤,在整体推进中,要本着“成熟一个、处理一个”的原则,松紧有度、忙而不乱,按期保质超额地完成好任务。 二要定措施,保证查处。一是加大对案件查处的政策指导力度,针对“海盾2003”专项执法和今年行动中带有共性的问题,确定具体措施,保证专项行动查处工作的推进;二是加大对各地具体查处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直接指导办案;三是对查处的案件要制定严格把关措施,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各级海监机构,一是在执法车辆、通讯手段和取证装备等方面调配好。二是匹配专项经费,确保执法资金到位;三是抽调精干的执法人员,投入到“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中;四是根据行动进度和案情需要,适时召开“案情分析会”,群策群力。 三要落实责任,敢动“真枪”。各地要推行“办案责任制”。一是“责任到案”,给每一起案件建立责任档案;二是“责任到人”,将责任具体到每起案件关键环节的负责人;三是加强监督,本着“下查一级”的原则,通过抽查部分案件档案,对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权机关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要在责任问题上敢动“真枪”,促使执法人员对违法者动“真枪”。 四要保质量,会办“铁案”。“海盾行动”社会影响大。如果案件查得漂亮,社会正面影响会很大;如果经不起法律的检验,致使在行政诉讼中败诉,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各地要争取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一是查清违法主体、违法性质、主要违法情节等基本事实。取证要合法、有效、充分、逻辑关系清楚。二是严格按照《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查处,确保查处程序、手续合法,不要因为一些形式上的失误而功亏一篑。三是正确适用法律。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既可以请示上级海监机构,也可以向司法部门、法制工作部门的同志进行咨询,有条件的海监机构要聘请法律顾问。 (三) 各级海监机构要把“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作为海监执法工作的突破口,通过抓好这项工作,带动海监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一要带动海监队伍建设。在开展“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注重发挥国家、海区和省级海监总队的培训能力,建立多级培训机制,重点加强执法骨干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要根据行政诉讼的要求,明确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对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剖析。二要带动海监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各地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使用专项执法行动资金购置一批急需的执法装备,并重点装备市、县海监机构。在给予必要补偿的基础上,各级海监机构可建立执法装备使用“统配机制”,科学调配、充分利用海监飞机和海监船舶。三要带动海洋执法监察软件建设,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建立海洋行政执法案例库,细化证据收集应用制度,完善执法信息网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总之,“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已经进入案件查处这一关键阶段。各级海监机构要坚定决心,扎实做好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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