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海洋报》重要新闻版 | 2005年11月11日 |
编制“十一五”规划
加快辽宁海洋经济发展 计划、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目标和纲领,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阶梯。编制好“十一五”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对于推动辽宁经济发展,建设海上强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和谐辽宁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从而为我们制定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指明了方向。 辽宁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海洋与渔业十分重视和关心,辽宁海洋与渔业经济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海洋与渔业系统及相关部门的多年努力,已经打下了巩固的基业,形成了包括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型高技术产业在内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立体产业集群。据统计,2004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已经达到994.6亿元,增加值达58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0亿元,水产品总产量达402.5万吨,海洋经济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地位凸显,这为我们编制好十一五规划,实现渔业倍增计划,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前,无论从全国的大局还是从辽宁的局部来看,海洋事业都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海洋经济大有可为。我们要抓住机遇,加紧工作,科学安排,以中央《建议》为指针, 编制好辽宁海洋经济“十一五”规划,以更好地发挥海洋经济在辽宁乃至整个东北区域经济中的作用。 制定辽宁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要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我们应按照中央《建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依法管理、科学保护、合理开发”12字方针和渔业倍增计划,加快“十大建设”。 一是加快东北亚航运中心的建设 围绕东北亚航运中心的建设,带动辽宁沿海港口群的发展。在大力发展临港经济的同时,抓好渔港建设,结合老渔港的改造,规划出三级渔政执法船、海监执法船的停泊靠岸。要开展文明渔港建设活动,解决渔港管理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 二是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 要按照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要求,做好沿海经济再建。把辽宁沿海建设成重化工和装备制造业密集、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型经济带。 三是加快泛省海滨公路沿线产业带建设 要抓住辽宁建设1400公里海滨公路的时机,有计划地建设若干工业园区和沿海小城镇,形成港口运输、观光旅游以及农业产业化一体的新兴城镇地带。逐步形成辽宁临港产业集聚带、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带和旅游观光产业带。 四是加快海洋油气开采和石油化工建设 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围绕海洋油气开采业,建设盘锦、葫芦岛、锦州新型化工基地。既要规划辽宁近海海洋油气开采,还要从战略上谋划远海开发,研究向远海发展,力争在勘探权和开采权上抢占先机。在这方面,作为海洋与渔业的主管部门,应该给政府当好参谋。 五是加快海洋船舶工业制造和修造业的建设 积极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调整,加快中船重工三大船厂的发展,大力发展地方修造船业。建设大连、葫芦岛、营口三大船舶配套工业园区,提高配套能力和水平,延长船舶制造、修造的产业连,构建产业群。 六是加快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 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长兴岛开发计划,搞好长远的发展规划。 七是加快海水、淡水养殖基地建设 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要研究和规划好养殖基地建设。在巩固和维持好远洋捕捞的同时,重点发展海、淡水养殖,努力实现渔业倍增计划。 八是加快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建设 实现渔业倍增,关键是搞好水产品的精深加工,向精深加工要倍增,向精深加工要效率,向精深加工要就业。要下力量培育一大批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利用好省政府提议贴息资金的优惠政策,抓大、扶中、带小,培养能进入全国前十强的龙头企业,力争在全国叫得响,甚至将来在国际上有地位。 九是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科技是实现海洋经济发展和渔业倍增的巨大推动力量。中央《建议》中将海洋科技作为战略领域,同信息、生命、空间、纳米及新材料一同列为前沿技术,要求“超前部署,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科技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结合海洋经济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的制定,要抓出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形成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骨干和支撑。 十是加快新渔村建设 贯彻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省委提出的构建和谐辽宁的要求,要在渔村建设方面培养典型。沿海六市和沿海县区要制定好这方面计划,既要考虑发展,也要考虑提高生活质量。在推进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中,新渔村建设应当走在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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